工信部將規范電信新業務試驗
[導讀]工信部于近日公布一份文件,要求今后要規范電信新業務試驗,其中反復提到基礎電信運營商與其它電信業務經營者均有權試辦新業務,但不能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工信部于近日公布一份文件,要求今后要規范電信新業務試驗,其中反復提到基礎電信運營商與其它電信業務經營者均有權試辦新業務,但不能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文件出臺的初衷已引發業內猜測,不清楚該文件針對的是微信等OTT業務還是未來的虛擬運營商業務。
電信新業務試驗不得互相干擾
該文件名為試辦新型電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的試辦新業務,是指電信業務經營者通過公共電信網絡,對《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未列出的電信業務進行商用試驗的活動。
文件要求三大運營商和電信業務經營者均要依法開展新技術、新業務的標準研究和制定工作,并要進行報備。同時,其明確提出,基礎電信運營商與其它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互相干擾。
比如文件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妨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同時又規定,“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與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協商后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申請電信管理機構予以協調”,
文件甚至規定,“妨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試辦新業務的”等類似情形的“可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文件指向不明
該文件出臺后引發通信業內高度關注,因為從文件本身來看,無法看出其具體針對對象。
近期通信業數大熱點均涉及電信新業務,一是以騰訊為代表的OTT業務,利用三大運營商的通信網絡,直接面向用戶提供免費的短消息傳輸和語音留言服務,對運營商形成巨大的市場沖擊,使運營商淪為單純的“傳輸管道”,引發三大運營商強烈不滿。
二是,1月8日,工信部在官方網站登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后,近日傳虛擬運營商牌照正式方案可能在5月出臺,而一旦牌照發出,虛擬運營商與三大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不可避免,其沖突也需要事先防范。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規定,“取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可以試辦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新業務;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可以試辦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新業務”。
但是,其中沒有提及沒有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是否可以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試辦電信新業務,目前一些互聯網企業正是利用這種法律真空大力發展電信業務,蠶食基礎電信運營商的市場,如何監管這些企業是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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